无意中在报纸看到这篇文章,作者名字叫阿宽,

看了,觉得有所感触,就放在这边与大家分享~

 

“其实那时候的我,在偷偷喜欢你。”

多年之后,你可能会向某人坦白自己暗恋过他。

 

暗恋期可长可短,有时只不过一瞬间,

有恋上的感觉,只是定一定神,有觉得没这回事。

 

在卡拉OK,我听过一个女孩向刚放下咪的男孩说:

“你唱歌时,我真的对你有爱的感觉。”

“现在呢?”对方问。

“没有了。”那男孩长的彼丑。

 

最长的暗恋,可以达数十年,即是说有恋上那刻开始,至死方休。

对方或永远不知,但这不是长期暗恋的浪漫之处。

更浪漫的,是他早已知道,你也感觉到,

但双方均没有说出来,让这一份属于你一个的感情关系得以延续。

 

大多数暗恋都没有长期的准备,是正式恋爱的起步。

你先爱上他,不让他知,

因为你不知是否真的爱到要成为恋人

当感觉达到爆发阶段,会先向他示爱,

将暗恋变成明恋。

 

暗恋不会因为最后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恋情而不发生。

理智对驱除暗恋不是完全没有作用,只是非万应万灵。

 

你对身边的人说暗恋上某人,大都会劝诫你:

“理智点吧,他不适合你,他跟你没有可能。”

 

这份暗恋就会因理智一点而刹那间烟消云散?

还是傻到真的把集中力放在对方的缺点上?

他不注重卫生,想像他坐在厕上的模样,他有口臭。

 

没用的,最佳方法,等待。

该走的感觉,会走的。

不该走,会成为习惯。


P/S:当暗恋变成习惯。。。

      想像起来,觉得蛮恐怖下。。。

       暗恋,很痛苦的啊~


      各位朋友,你们对“暗恋”有什么看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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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iwai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